江苏大纵湖文旅发展集团2024年度零星汽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已获批准,招标人为江苏大纵湖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,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,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1.项目名称:江苏大纵湖文旅发展集团2024年度零星汽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。
2.最高限价:投标人不得高于下表中各车型基础收费及行驶费用报价,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,否则做无效标处理。
车型 | 车型要求 | 车辆品牌、型号 | 固定费用配驾驶员 (元/日/辆) | 超里程收费(200公里以外的部分按元/公里加收) | 租赁费用计算 | 备注 |
5座轿车、SUV | 车辆购置裸车原价12-24万元,2018年1月1日以后出厂,行驶里程数30万公里以内,国IV以上排放标准,车况以及外观良好,干净整洁。 | 本田雅阁、大众帕萨特、起亚智跑 | 600 | 1.2 | A. 半日费用(租车4小时以内且行驶公里150公里以内)=固定费用/2; E、市内用车服务如提供新能源车的,费用按照上表5折计取。 | A.出盐城市区过桥过路费、停车费按实结算,由采购人承担,中标人需提供相关支付凭证;出差长途食宿由采购人承担; |
6~9座商务车 | 丰田塞纳、别克GL8、传祺M8 | 700 | 1.6 | |||
10~19座中型客车 | 2014年1月1日以后出厂,行驶里程数30万公里以内,国Ⅲ以上排放标准,车况以及外观良好,干净整洁。 | 丰田考斯特 | 1100 | 2.0 | ||
20座以上大型客车 | 宇通大巴、金龙大巴、海格大巴 | 1200 | 2.4 |
4.采购需求:为大纵湖文旅发展集团提供零星汽车租赁服务(包括但不限于不同车型车辆的租赁使用(包含驾驶员)),费用根据实际租赁频次和车辆数量结算,详见采购需求。
5.合同履行期限:一年。
6.质量要求:优质服务。
7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二、申请人资格要求
1.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,并提供下列材料:
(1)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,自然人的身份证明;
(2)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;
(3)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;
(4)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;
(5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。
2.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
3. 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:
(1)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(2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。
(3)投标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,具有合法有效的《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证明(或许可证)》及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,供应商需与有劳务资质相关企业签订员工派遣协议。
三、招标文件获取
1. 时间: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3日18:00时(节假日、休息日除外),投标人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,逾期未获取造成无法提出答疑、无法投标等情形的,责任自负。
2. 地点:盐城市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商办楼9F综合部
3. 方式:截止时间前凭公司介绍信到盐城建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9F综合部(联系人:陆先生19962361001)获取招标文件。
四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、开标时间和地点
1. 开标时间:详见招标文件
2. 开标地点: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2楼204开评标室(日月路9号西裙楼二楼),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五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1.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:无。
2.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:资格后审,最低投标价法。
七、特别说明
1.对已获取招标文件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(特殊情况需在开标前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到招标人),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,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。对于投标人串标、围标及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等主观恶意性行为,一经查实,12个月内禁止参加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,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。累计有2次不良行为记录、中标后无故弃标的,记入黑名单,2年内不得参加集团公司的各类招投标活动。
八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1. 采购人信息
名称:江苏大纵湖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
地址:日月路9号大厦
联系方式:孙女士 ;联系电话:15195026605
2.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称:盐城建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地址:盐城市人民南路5号鹿鸣广场商办楼9F
联系方式:陆先生;联系电话:19962361001